村委书记的行政级别通常是副乡级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是并行设置的,而村委书记并不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因此没有直接的行政级别。不过,在一些情况下,村委书记可能会被视作乡科级正职或乡科级副职,具体取决于当地的行政级别划分和村委会的隶属关系。
村委书记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
2. 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进行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3. 主持讨论决定村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4. 推动全村的科学发展;
5. 维护社会治安,教育村民等。
需要注意的是,村委书记虽然不属于国家公务员,但他们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并且是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