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是企业根据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用于企业的未来发展或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它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法定盈余公积:
企业必须按照净利润的一定比例(通常是10%)提取,直到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提取,其提取比例和用途由公司自行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
盈余公积的用途通常包括弥补以前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股本(即增加注册资本)或用于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公益金在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已经被取消,其功能被任意公积金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