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通常需要去 民政局下属的婚姻登记机关,具体来说是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下设的具体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部门,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权的行政机关。而民政局则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包括婚姻登记、救灾、低保、福利等多项工作。
具体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携带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将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从而确立婚姻关系。
因此,结婚是去民政局下属的婚姻登记机关,而不是直接去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注意携带相关证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