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处理民族关系的方式主要包括:
和亲政策:
将宗室女子嫁给少数民族首领,如唐太宗将文成公主嫁给吐蕃的松赞干布。
羁縻政策:
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羁縻府州,由少数民族首领管理当地,如唐高宗在突厥故地设立瀚海都护府。
岁赐政策:
赏赐给少数民族大量金银财帛,如唐肃宗允许回纥取走被安史叛军占领的洛阳城内的金银财帛。
设置机构:
在边疆地区设立都护府等机构,如安西都护府管高昌故地。
册封少数民族首领:
通过册封的方式,正式承认少数民族首领的地位,加强中央对边疆地区的控制。
军事征讨:
对袭扰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贵族进行征讨,如打败东突厥,出兵西突厥等。
地方行政:
通过节度使在地方进行类似统民的工作,对强悍民族多采取和平方式。
唐朝的民族政策体现了其开明和包容的特点,旨在通过和平手段加强与周边民族的联系和交流,促进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