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员工已经正式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双方已完成所有必要的交接手续的一种法律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离职证明不仅是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的表现,也是员工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离职证明的主要功能包括:
证明劳动关系解除: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证明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凭证,以便于劳动者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证明可以作为劳动者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的凭证。
转移人事关系、社保和公积金:
凭借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办理人事关系、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确认无劳动纠纷:
离职证明中通常载明“双方无任何劳动、经济及业务纠纷”,在法律上被视为用人单位已经对劳动关系终止时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确认和结算。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出具离职证明,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同时,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出具离职证明,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