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餐饮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个人身份证明
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来人员需要提供暂住证及复印件。
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如果是租用他人场所,还需提供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利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件
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餐饮服务提供者如果现场制作食品出售,需要提供制作加工流程说明。
在餐饮服务场所现场加工食品,需要提供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如果餐饮服务场所使用天然气,还需提供《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复印件。
拟任食品安全管理员需要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或者培训证明的复印件。
拟任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及任职文件。
照片
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名称核准
携带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去当地工商部门核准名称。
拿到名称核准通知书后,需将其与之前准备的其他材料一同提交给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许可证申请
分别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文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税务登记
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建议:
准备好所有材料后,先进行名称核准,再依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如果涉及特殊行业或需要提供额外证明,请提前咨询当地工商和卫生部门,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