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休产假的规定如下:
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 如果难产,产假增加15天。
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4.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 晚婚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前后长至四个月。
7.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与单位协商合适的休假时间。
教师休产假的规定如下:
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 如果难产,产假增加15天。
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4.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 晚婚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前后长至四个月。
7.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与单位协商合适的休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