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通常指的是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它们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劳动法规、管理劳动合同、监督社会保险、促进就业、发展职业教育等。根据中国的行政体系,劳动行政部门包括:
1. 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这是全国劳动工作的主管部门。
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3. 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4. 县(旗)、自治县(旗)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这些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市场进行监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