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以下产假:
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情况:
如果生育过程中出现难产,可以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津贴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他假期:
部分地区还设有晚育假、育儿假等,具体天数和条件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而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法规为准,并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