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婚姻感情是否破裂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婚姻基础
双方的基本条件、文化层次、家庭背景等是否相当。
婚前是否充分了解对方,是否存在草率结婚的情况。
婚后感情
夫妻间是否互敬互爱、相互体贴关心、共同抚养子女。
双方是否有共同的生活目标,是否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离婚原因
是否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
双方性格不合、经济问题、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夫妻关系的现状
双方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是否存在和解的努力。
一方是否坚决要求离婚,并且经过调解无效。
其他因素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等难以治愈的情况。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的情况。
一方欺骗对方,或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并且经过调解无效,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