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移交到检察院意味着 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且将案件材料、证据和起诉意见书一并移送至检察院,由检察院对违法行为进行公诉。以下是具体说明:
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结束后,会结束对案件的调查取证,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起诉意见书:
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会撰写起诉意见书,详细说明犯罪事实、证据以及法律依据,并将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检察院审查决定。
告知程序:
公安机关在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时,会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确保他们的知情权。
审查起诉:
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将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包括起诉、不起诉或要求补充侦查等。
法律依据:
案件移交检察院的过程和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确保了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效率性。
总结来说,案子移交到检察院标志着侦查阶段的结束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开始,检察院将依法审查案件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