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的,主要遵循以下法定程序:
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认定条件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发生。
工作原因:受伤需因工作原因,包括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
特殊情形: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也属工伤。
排除情形: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导致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申请材料
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报告书、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
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可能要求用人单位、职工等提供证据。
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
其他注意事项
工作时间不仅包括正常上班时间,还包括加班时间、值班时间等。
工作场所不仅限于固定办公室或车间,还包括因工作需要而前往的其他地点。
受伤职工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以上是工伤认定的一般流程和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