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的报废年限根据车辆类型和用途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营运车辆报废年限规定:
出租车(小、微型):
使用8年。
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
使用15年。
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
使用20年。
微型载货汽车:
使用12年。
重、中、轻型载货汽车:
使用15年。
半挂牵引车:
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
使用13年。
租赁载客汽车:
使用15年。
教练载客汽车:
小型10年,中型12年,大型15年。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
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此外,如果营运车辆达到一定的行驶里程,例如小、中型车辆行驶50万公里,大型车辆行驶60万公里,也可以按照报废标准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达到一定年限或行驶里程后,如果车辆仍需要继续使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延缓报废,但通常延缓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并且在此期间需要每年定期检验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