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果法院已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然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可能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申请恢复执行
如果你无法自行调取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调查与执行相关的证据资料。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
执行案件终本后,你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法院应当依法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对新发现的财产申请控制性措施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但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毁损,你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
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和一些特定的经济活动,促使其履行债务。
查询被执行人配偶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其配偶名下有财产,你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
提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书
促使被执行人因信用受损而主动履行义务。
提交律师调查令申请书
借助律师的专业力量,深入调查与执行相关的证据资料。
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第三方责任主体追加为被执行人,扩大执行范围。
提交司法拘留申请书
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以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提交执行监督申请书
确保执行过程合法合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交拒执罪移交申请书
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掘线索,寻求专业帮助
如果对被执行人比较了解,后续有一些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线索的,可以找到专业的律师,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等方式调查被执行人所隐匿的财产。
执行和解,增加执行担保人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或禁止高消费,甚至是采取拘留等措施。若对方对于执行手段有所顾虑,也可以积极与其达成和解,增加抵押物或执行担保人,为后续权益的实现做好保障。
追加被执行人
最高院对追加被执行人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可以追加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或者在特定情况下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配合法院调查提供财产线索
积极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如被执行人可能的隐匿财产地点、是否有未收回的债权、是否有他人欠其款项等信息,增加执行成功的可能性。
关注财产变动
留心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的财产变动情况,若发现其有新增财产或财产转移等行为,及时向法院报告。
申请法院采取其他执行措施提取收入
如果被执行人有稳定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可申请法院定期提取其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债务。
限制消费
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如限制其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列入失信名单
要求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影响其社会信誉和经济活动。
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若被执行人是公司,且存在股东抽逃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形,可依法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存在一般保证人,可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等待或申请恢复执行中止执行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定中止执行,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债权凭证。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