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性这一概念最早是由 伽利略在1632年提出的。他在其著作《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中,作为捍卫日心说的基本论点之一,提出了惯性原理。这一原理表明,如果一个物体不受外力作用,那么它会保持其原有的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不变。
尽管牛顿在1687年出版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中,对惯性原理进行了更为系统和科学的阐述,并将之作为三大运动定律之一,但惯性这一概念的起源仍归功于伽利略。
惯性这一概念最早是由 伽利略在1632年提出的。他在其著作《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中,作为捍卫日心说的基本论点之一,提出了惯性原理。这一原理表明,如果一个物体不受外力作用,那么它会保持其原有的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不变。
尽管牛顿在1687年出版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中,对惯性原理进行了更为系统和科学的阐述,并将之作为三大运动定律之一,但惯性这一概念的起源仍归功于伽利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