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有关义务兵探亲的规定:
1. 义务兵在两年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以申请转士官。
2. 士官在1到3期的任期内,每年可以回家探亲一次,每次假期大约一个月。
3. 士官的探亲假期根据军衔和服役年限有所不同,例如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
4. 义务兵在服役期内原则上没有探亲假,但在直系亲属去世或家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时,可以申请回家探亲。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最新的官方信息以获得准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