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标准工时制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这是最为广泛实行的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制
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适用于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
不定时工时制
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点或职责范围需要,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不受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需要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