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也称为保险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损失,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原本对第三者的索赔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公司代替被保险人向造成损害的第三方追偿。
条件
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第三方应对损失负责。
保险公司已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了代位追偿的权利。
代位追偿的形式
权利代位:保险公司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
物上代位:在特定情况下,如海上保险中的委付,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代位追偿的原则
保险人追偿的权利应当与赔偿义务等价。
如果追得的款项超过赔偿金额,超出部分归被保险人所有。
适用范围
代位追偿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通常适用于财产保险,包括车险、财产险等。
代位追偿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到充分补偿,同时避免因保险赔付使被保险人获得不当利益。这一制度有助于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效地向责任方追偿,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并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