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的判决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刑罚可进一步提高:
1. 组织他人卖淫且情节严重;
2. 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卖淫;
3. 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
4. 强奸后迫使卖淫;
5. 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犯罪行为涉及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并利用单位条件进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将依照相同的规定定罪处罚,且单位主要负责人可受到从重处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判决结果将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