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竞价交易是指在 证券交易所内通过公开竞价形式确定证券买卖价格的一种交易方式。具体来说,它是指有两个以上的买方和两个以上的卖方通过公开竞价来确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在这种交易方式下,既有买者之间的竞争,也有卖者之间的竞争,参与交易的人员较多。当买者一方中提出的最高价与卖者一方中提出的最低价相一致时,证券的交易价格就确定了,交易即可成交。
集中竞价交易通常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形式。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均采用这一交易方式。具体交易时间安排如下:
开盘集合竞价:
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目的是确定当天的开盘价。
收盘集合竞价:
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0至15:30,目的是确定当天的收盘价。
在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可以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所有输入计算机主机的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照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确定股票的价位。这个价格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整个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集中竞价交易的意义在于通过集中撮合订单,能够初步反映出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价格趋势,从而帮助投资者确定开盘价和收盘价,为当天的交易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