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自愿送养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是合法的。以下是合法送养需要满足的条件:
送养人资格:
送养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如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孤儿的监护人或儿童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送养程序:
生父母双方必须共同同意送养,除非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
收养人资格:
收养人需要年满三十周岁,具有扶养能力,并且无不利于子女抚养的犯罪记录。
登记要求: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其他条件:
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收养人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民政部门可能需要进行收养评估等。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送养行为合法,也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遵循法律程序进行,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