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复婚需要按照以下手续进行:
准备证件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提交申请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收回离婚证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并发放复婚登记证。
登记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恢复夫妻关系。
建议
复婚手续相对简单,但需确保所有证件齐全且真实有效。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
复婚登记不再进行医学检查,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复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从取得结婚证之日起恢复,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