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包含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4.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 如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有效状态,且信息准确无误。离婚协议书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发放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并且内容应明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