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干部升副处级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至少需要任职满三年。这是从下级正职岗位晋升到上级副职岗位的基本要求。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其他要求:
提任副处领导职务通常还需要具备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特殊情况:
对于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实际晋升情况:
实际晋升时间可能因个人能力、工作表现、职务空缺和竞争情况等因素有所不同。
在特殊岗位或情况下,如抗震救灾、疫情防控一线等,也可能出现破格提拔或火线提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