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高铁时,对行李箱的要求如下:
重量限制
普通乘客免费携带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儿童(含免费儿童)携带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10千克。
外交人员携带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35千克。
尺寸限制
每件物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60厘米。
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时不得超过130厘米。
超重和超大物品的托运
如果携带的物品超过免费重量,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
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应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托运行李的重量和尺寸
每件托运行李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
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30厘米。
禁止携带的物品
行李中不得携带国家禁止携带的物品,如货币、动物制品、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某些特殊物品如折叠式轮椅、婴儿车等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重量限制。
行李放置
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2件行李,其中一件可放在行李架上,另一件放在座位下方。
建议出行前仔细检查携带的行李箱是否符合上述规定,避免超重或超出尺寸,确保顺利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