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捡到的陨石是否属于国家的问题,目前中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陨石的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250条的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然而,陨石并不属于这些传统意义上的自然资源,也没有被法律明确列为国家所有。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陨石具有科研价值,国家可能会鼓励个人上交陨石,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捡到的陨石自动归国家所有,而是基于自愿上交的原则。如果个人不愿意上交,也没有法律义务必须上交。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陨石作为一种特殊的自然物体,通常被认为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一定的社会习惯或道德规范鼓励人们上交陨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