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没有户口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补办户口本
撰写户口丢失原因和补办报告。
办理遗失声明(如登报)。
携带补办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
开具户籍证明
向户籍部门(通常是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开具户籍证明后,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提交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法院会根据提供的证据审理并判决离婚事宜。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