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本身并不违法,但它的合法性取决于具体的运营模式是否合法。如果连锁经营涉及以下特征,可能被视为非法传销活动:
拉人头
交纳会员
发展下线以牟取非法利益
根据中国法律,自愿连锁经营(也称为特殊连锁经营业、自由连锁经营业等)通常被定义为非法传销活动,因为它往往以五级三晋制为工具,通过不断邀约和发展下线来达到财富倍增的目的。
然而,合法经营的企业也可能采用类似的模式,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连锁经营的法律法规来判断。
法律依据包括《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直销管理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