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前教育的目标是实施对幼儿在体育、智力、道德、审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教育,以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具体来说,这一目标包括:
体育目标: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技能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智育目标:
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应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强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
德育目标: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讲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
美育目标:
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这些目标体现了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并兼顾幼儿教育的性质和特点。通过这些目标,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幼儿,为他们的未来学习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