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的积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保险积分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积4分;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满一年各积2分;
缴费不足一年的,可按不同险种的分值计算到月后再累加。
购房居住积分
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每满一年积10分,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加15分;
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每满一年积12分,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加25分;
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每满一年积12分,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加25分;
滨海新区:每满一年积15分,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加30分。
教育背景积分
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
大专学历:10分;
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年龄积分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0分;
36至45周岁:5分。
其他积分
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证:按中级工计算15分(只承认省部级人力资源部颁发的证书);
参保4年6个月:54分;
在津南区买了套房:40分;
职业工种不属于紧缺职业:无加分;
落户地津南:5分;
纳税不到十万:不加分;
未婚:不加分;
无获奖情况:不加分;
个人信用无不良记录:不扣分。
住房公积金积分
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
缴存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4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动,具体积分细则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您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职能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