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通常由多个部门进行监管,具体取决于停车场的类型和位置。以下是主要监管部门的职责:
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负责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调整、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
建设相关信息系统;
指导、监督县级人民政府停车场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指导停车场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服务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负责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配合编制、调整、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
受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
做好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的相关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
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起到监督作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负责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的规划管理以及用地保障、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停车场建设管理、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制定和居住区停车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
负责公共场所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
负责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收费标准等工作。
其他部门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涉及财政、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民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协调管理。
不同位置的停车场可能归属不同的管理部门。例如,普通地下停车场和小区单位内的停车场通常归物业公司管理,而公共停车场可能由专门成立的管理公司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最新的法规和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