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通常指的是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背离其职责,违反规范,牺牲公共利益以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腐败行为可能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多种形式,它可能导致社会政治生活的病态变化,破坏法治,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甚至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简要概述如下:
广义腐败:行为主体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以谋取特殊利益的现象。
狭义腐败:特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获取个人利益,导致政治生活病态变化。
腐败性质:背离公共权力授权目标,违反使用规范,牺牲公共利益。
腐败特征:群体化、高官化、巨额化、潜规则化等。
危害:破坏法律权威、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影响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