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罪全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具体构成要件和刑罚依据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刑法规定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财产犯罪的一种轻微形式,处罚相对较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2.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遵守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合法进行金融活动,以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