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1. 付款方的单位名称;
2. 付款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即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付款方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
4. 付款方的注册地址和联系电话;
5. 收款方的名称和联系电话。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辅助资料:
购销合同或服务协议等交易相关证据;
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纳税人的身份证明;
其他根据税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特定要求的资料。
请确保提供完整且准确的资料,以便顺利开具专票。需要注意的是,税法规定和流程可能会有更新,请以最新的税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