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或合理期限内一次性结清工资。具体结清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有些地方可能规定在离职当天结清,有些地方则可能允许在几个工作日内结清。例如:
广东省规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深圳市规定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上海市可能有特别约定,允许企业和员工自行约定工资结算时间。
总的来说,尽管没有统一的时间标准,但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尽快结清工资,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