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人档案的存放期限,根据相关法规,以下是具体的保存期限:
人事档案
一般情况下,人事档案在原存档部门保存,短期为3年,长期为50年。
对于已经完成离职手续的员工,人事管理档案通常在两年内保存。
对于尚未完成离职手续但已实质离开公司的人士,人事管理档案保存三年。
干部人事档案
干部死亡后,人事档案在死亡5年后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存,并按同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规定进馆。
企业职工档案
职工去世后,档案由原档案保管部门保存五年,之后移交企业或者企业所属上级机关的档案部门保管。
对于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其档案保存期限可能更长,并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死亡后,人事档案在死亡5年后按现行渠道移交或保管,对特殊贡献者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实施细则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