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指的是中国古代法律中规定的十种最严重的罪行,它们是:
1. 谋反:企图推翻朝廷或者皇帝的行为。
2. 谋大逆: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的行为。
3. 谋叛:背叛朝廷,投奔敌对国家。
4. 恶逆: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 不道:包括灭绝人性、恶意杀人等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
6. 大不敬:冒犯皇室尊严的言行,如偷盗皇帝祭祀器具和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等。
7. 不孝:对祖父母、父母等直系尊亲的忤逆行为。
8. 不睦:亲属之间的谋杀、殴打或控告行为。
9. 不义:同僚互戕、下级谋害长官、弟子谋害师父等违背封建仁义道德的行为。
10. 内乱:亲属之间的通奸、强奸等违背封建伦理纲常的行为。
这些罪行因其严重性被视为不可饶恕,即使在古代社会中有赦免的情况,这些罪行也不在赦免之列。这一制度从隋唐时期开始确立,并一直沿用至清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