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是指一个国家为了方便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开展而设立的具有一定地理范围的区域单位。这些区域通常具有明确定义的地理边界,并且可以根据行政级别进一步细分为更小的单位,如省、市、县、乡等。每一级行政区域都可能包含更小的行政区域单位,以适应不同级别的管理和服务的需求。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具体包括: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如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如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如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如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这种划分有助于国家更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和服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