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公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 关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3. 监护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与父母的结婚证、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的监护人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等;
4. 如非本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 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如适用);
6. 监护权资格证明,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协议书等;
7. 如有监护协议,需提供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证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