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通常具备以下特征和具体表现:
特征
组织性:
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
经济利益:
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组织活动。
暴力性:
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地域性:
在特定区域内形成势力范围,可能涉及行霸、村霸、区霸等。
腐蚀性:
向政府官员、企业老板等有影响力的人士进行腐蚀,寻求“保护伞”。
隐蔽性: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采取隐蔽方式活动,利用夜间、山区等条件避免注意。
具体表现
犯罪行为:包括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
软暴力:通过滋扰、纠缠等手段对被害人施加心理压力,影响其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
非法活动:可能涉及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等。
扰乱秩序: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
非法放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
网络犯罪: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进行网络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
跨境犯罪: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法律对此类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