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省级地方工会组织,主要职责包括:
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
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措施和法规的制定。
组织和指导工会工作:
根据省委、全国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参与社会管理:
参与社会公共服务事务管理,提升服务职工水平,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工会组织建设:
负责全省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管理市级总工会领导干部,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职工教育与培训:
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负责全省工会干部的培训规划。
经费与资产管理:
负责全省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国际联络工作:
负责与国外境外工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其他事项:
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职工权益、参与社会管理、推动工运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