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总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销售货物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所获得的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通过提供劳务所获得的收入,例如制造业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服务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收入等。
转让财产收入:
企业转让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所获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通过持有其他企业股份所获得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
利息收入:
企业通过存款、贷款等金融活动所获得的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企业通过出租资产(如房屋、设备等)所获得的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企业通过特许权使用所获得的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企业接受其他组织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其他收入:
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流入。
此外,营业总收入还可以进一步分为 主营业务收入和 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则是指除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等。
综上所述,营业总收入是一个广义的术语,涵盖了企业通过各种日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获得投资收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捐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