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需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才有效。这些印章代表了公司或人力资源部门的正式认可,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并且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离职。
公章或人事章 :离职证明上应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以证明其法律效力。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在办理离职时,应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
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离职证明上应使用“鲜章”,即复印件上的章无效。
离职证明应包含必要的格式,并明确说明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
请确保离职证明上加盖的印章合法有效,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