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行医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以下是具体的处罚方式:
行政处罚
警告与责令改正:
对于情节轻微的超范围行医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如果医疗机构通过超范围行医获得违法所得,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没收。
罚款:
根据超范围行医情节的严重程度,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对医疗机构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通常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对于情节严重的超范围行医行为,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吊销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刑事责任
非法行医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定医疗行为加重处罚:
包括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同样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条款
其他相关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相关条款
以上信息结合了不同时间发布的法律文件,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