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并没有自动销案的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撤销案件的情况通常包括:
1. 没有犯罪事实的;
2.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销案的决定通常由公安机关在侦查结束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发现上述可以撤销案件的情况,案件将继续存在,除非报案人主动申请撤案。
需要注意的是,案件的处理时间会根据案件的类型、复杂程度、取证难易等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在立案后启动侦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