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北京的产假规定如下:
正常产假:
98天。
生育奖励假:
30天。
难产:
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6周流产:
15天。
妊娠16周以上流产:
42天。
陪产假:
15天。
综合以上信息,北京女职工的产假为 15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30天的生育奖励假、难产的15天增加产假,以及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此外,妊娠不满16周流产可享受15天产假,妊娠16周以上流产可享受42天产假,配偶也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
建议:
女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假期,并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申请额外的假期。
休假期间,单位不得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