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协商与和解
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对话和沟通,自行达成共识解决争议。
优势:成本低、灵活、关系容易保持或恢复。
调解
第三方(如人民调解员、专业调解机构、法院调解员)介入,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类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
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员根据双方协议和法律作出裁决。
优势:具有法律效力、程序简便、效率较高、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请求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复核。
公证
由公证机关对某些法律行为或事实进行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裁决
由行政机关对特定争议作出裁决。
选择非诉讼方式的优势包括速度快、成本低、程序简便、保护隐私等。这些方式适用于多种纠纷,如合同纠纷、劳动争议、邻里纠纷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