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没有次数限制,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失业人员就可以多次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一年。
2. 非自愿失业。
3. 完成失业和求职登记手续。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有累计限制的。具体来说,单次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例如,如果一个失业人员之前已经领取了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那么他再次失业后,还可以继续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总共领取的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
此外,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缴纳社保,那么在重新失业后,之前的领取期限将重新计算,并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但同样受到24个月的总领取期限限制。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可以多次领取,但总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