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一生可以领取的次数没有限制。只要符合领取条件,失业人员可以多次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每次领取失业金时,缴费时间将会重新计算,但总的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可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但领取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以最新的法规为准,并可能受到地方政策调整的影响。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