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是中国古代绘画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气韵生动:
指作品中刻画的形象或作品整体具有一种生动的气度韵致,富于生命的活力。
骨法用笔:
指用笔所表现的骨力、力量美,以及人物内在性格的刚直、果断。
应物象形:
指画家的描绘要与所反映的对象形似,强调艺术的外在表现与内在表现的关系。
随类赋彩:
指着色,即色彩与所画之物象相似。
经营位置:
指构图和构思,涉及物象的地位或安排配置的动作。
传移模写:
指临摹作品,作为学习基本功和流传作品的手段。
这六个方面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中国画理论的完整体系。谢赫的著作《古画品录》中首次提出了这一理论,对后世的画家和美术理论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